【台灣醒報記者王奕超台北報導】水汙費徵收5月上路!新規徵收將分3階段,第1階段在5月起以5188家易造成汙染的工業為徵收對象,第2階段以畜牧業為對象,預定3年後開徵,至於家戶及公共汙水則列為第3階段,於第4年開徵。為減緩衝擊,初次申報繳納期限將延長3個月,工業第1年費額將打5折。
環保署水資源保護處31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公布「水汙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的修正。這次修正主要是配合立法院將畜牧業納入水汙染防治費的徵收,諸項有害健康物質則由第4年調整為第1年徵收,並定於5月1日起開徵。
環保署水資源保護處處長葉俊宏表示,水汙染防治費將分3階段徵收,第1年於5月1日開始,徵收對象為染整、化工、金屬表面處理業及工業區專用汙水下水道系統,初估徵收5188家,第2階段則是在第3年起徵收,徵收對象為全台4000家畜牧業,最後一個階段則是第4年,以家戶及公共汙水下水道為徵收對象。
在徵收項目上,葉俊宏指出,第一階段包括化學需氧量、懸浮固體、鉛、鎳、銅、總汞、鎘、總鉻、砷、氰化物等,徵收費率分別為:化學需氧量12.5元、懸浮固體0.62元、鉛鎳銅625元、總汞31250元、鎘6250元、總鉻1250元、砷1250元、氰化物6250元。
至於2、3階段的畜牧業和家戶的徵收費率目前尚未制定。在費額計算上,則是徵收品項的費率乘以汙水質再乘以水排放量。
葉俊宏強調,環保署將每半年進行1次徵收,徵收對象可於每年1月及7月底前,填妥水汙費申報單及繳款單,自行向金融代收機構繳納,並將申報書及繳款單的掃描檔或照片檔,以網路上傳至環保署申報。為降低衝擊,葉俊宏也補充說,第1次申報繳納期限將延長3個月,工業第1年之費額將打5折,至開徵第6年始全額徵收,預估第1階段可徵得3億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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