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簽訂TPP後,國外業者來台經營快遞等相關行業,交通部將修正「郵政法」,未來改以重量界定,只要五百公克以上或基本郵資十三倍以上的信函,都開放給民間經營,但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行政法人、公立學校、軍事單位或其他公法人、自治團體交寄的信函,則仍由中華郵政寄送。(閻大富報導)
交通部郵電司科長謝敏貞表示,在郵政專營權部分,將參考美、韓等國經驗,改以重量界定,未來五百公克以上、或基礎郵資十三倍以上的信函,將開放民間經營。
根據「郵政法」界定的信函,是指傳達訊息文件,不包括明信片、郵簡、印刷物及盲人文件,而目前廣告印刷物、小包等函件,都已開放民間經營,這次修法釋出部分專營權業務,業者可自訂信函的郵資。
郵電司指出,由於日前還是有查獲違法經營的業者,因此,修法後,罰鍰也由台幣十萬到五十萬元,提高為十萬到一百萬元。(圖:東門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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