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廖珮妤╱台北報導】
近年不少食安風暴,都是違規使用食品添加物。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祭出新政策,重新編列食品添加物使用標準,將所有加工食品分成17大類、300多個細項,每項食品有相對應、可使用的添加物種類名稱,民眾也可上網查詢,避免吃下如添加順丁烯二酸之類的毒澱粉。
我國目前的「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從1960年代使用至今,隨著食品與添加物種類不斷擴增,部分條文含糊不清,食藥署預計重新擬定,草案明年底預告,最快3年後公告上路,並建立網路平台。
新規定除重新擬定17項食品分類,也將添加物種類從17類擴增為28類,食品與添加物相互對應、正面表列,沒有表列的就不能使用。例如目前二氧化矽、檸檬酸等添加物,統一稱為「品質改良劑」,未來這2項物質將被歸到不同類別,可添加的食品也有規範。
食藥署科長高怡婷說,檸檬酸是用來調整食品酸鹼度,與抗結塊、抗起泡功能不同,可使用的食品也不見得一樣,一旦新規定上路後,就不再屬於品質改良這麼空泛的用法,而明確指出「酸度調整劑」,對業者與民眾都較清楚。一旦資料建立完整,民眾只要上食藥署網站,就可清楚查詢食品添加物可使用範圍與限量。
除了添加物規範明確,高怡婷說,過去類別分不清楚的蜜餞、糖漬水果,也將統一規範。肉製品分為重組肉、整塊或分割之加工肉品、絞肉等,分類更細緻。
食藥署組長潘志寬說,抗氧化劑、防腐劑和甜味劑須標示用途,以加工肉品常用的亞硝酸鹽為例,同時具有保色、防腐功能,若業者使用該產品功能為防腐,產品標示就須註明「亞硝酸鹽(防腐劑)」,讓消費者清楚知道。
林口長庚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說,民眾可上網查詢添加物的制度很好,但須注意細節,如必須清楚說明該種物質的功能為何,否則一般民眾看到化學名稱,根本不知道那是什麼。此外,他建議部分添加物應修改限量標準,像是亞硝酸鹽,已被世界衛生組織從第二級致癌物列為第一級,就應下修肉品可使用的限量,符合國際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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