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邱奕統/桃園報導〕桃園縣衛生局昨天接獲「鼎王」連鎖餐廳通報,表示旗下的鼎王、無老鍋等全國十四家分店的板豆腐、凍豆腐使用了永昌的石膏,各分店已銷毀停售。
強調主動下架 不會退費補償
鼎王強調,進貨的是永昌食用級石膏,但因為對永昌不信任才主動下架,不會有退費補償措施,已更換原料廠商並考慮對永昌提告。
桃園縣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劉麗文表示,對於永昌化工的工業石膏風暴,食藥署並未訂定自主通報的最後期限,因此鼎王沒有延遲通報的問題,但衛生局正研議通報期限,以免業者鑽漏洞。
自主通報期限未訂定 業者恐鑽漏洞
桃園縣衛生局昨天接獲鼎王通報,表示旗下專門生產豆腐的鼎廚桃園廠,今年六月向瑋順公司進貨四十五包卅公斤裝的永昌硫酸鈣,製造板豆腐、凍豆腐等產品,到十一月十四日止已使用卅四包,共生產四三七四板的板豆腐,總重八千六百多公斤,和少量的凍豆腐產品。
劉麗文表示,稽查後,廠內庫存僅剩一一七九板、約二千四百多公斤,也就是說,已有三一九五板、約六千多公斤的板豆腐流入全國九家鼎王、五家無老鍋共十四家分店,這些板豆腐的有效期限為十二天,代表保存期限在十一月廿六日之前的產品都是有疑慮的,已封存庫存品採樣化驗。
鼎王發言人梁靜軒表示,當初向永昌化工進貨的都是食用級石膏,與爆發的化工用石膏無關,因為不信任永昌,因此主動下架,尚未使用的十一包硫酸鈣原料已全數退回,昨天全面改用豆聯公司的食用級石膏。
另外,也用到永昌原料的「大漢豆腐」和新蓬萊「江記豆腐乳」,經衛生局調查後,確定「大漢豆腐」保存期限在二○一四年十二月廿三日以後、「江記豆腐乳」保存期限在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三日以後的產品,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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