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醫師工時新制違勞基法 勞動部:依試辦結果調整
Nov 13th 2017, 06:59
台灣的醫師預計在2019年9月起納入勞基法,衛福部今(13)日到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不過工時指引總工時上限每4週320小時,遠遠超過勞基法規定的最長工時單週40小時,這點和勞動部還未達成共識,勞動部次長施克和表示,醫師納入勞基法不只是工時問題,還要考量醫療體制和提供醫療服務的問題。 衛生福利部規劃於2019年9月1日起將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並擬定十項配套措施逐步推動,3月公告「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規範住院醫師輪班制者每班不超過13小時,非輪班制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10小時為原則,每次勤務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28小時,但期間應有短暫休息,至於總工時以每4週320小時為上限,根據衛福部訂出的醫師工作指引,單週工時高達80小時、連續工時最長還能到28小時,不過勞基法規定,勞工每日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不得超過40小時。雇主延長勞工的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衛福部長陳時中日前曾坦言這點和勞動部還未達成共識。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上午討論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進度,勞動部次長施克和休息時間受訪表示,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涉及三個不同面向,勞動部的立場當然是希望可以保障醫療人員的勞動權益,不過醫療服務的提供,還有醫療制度的人力補充問題,這些也都要去考量。施克和表示,現在住院醫師已經開始試辦,未來會從試辦的結果去衡平,從現在開始到後年,還有哪些制度性東西要趕上,有哪些實務上會遇到結構性的困難,過程還有很多調查研究,也會參照調查結果去看需要做什麼調整。 至於勞動部是否因為單週工時高達80小時實在太長,因此無法和衛福部達成共識,施克和僅回應,客觀的工時認定問題,還是由衛福部來回應比較適當,他認為不同科別、不同醫院、不同的醫生應該都會有不同的情況。 Let's block ads! (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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