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副局長代理稅捐處長黃育民(見圖)表示,今年的一般車輛全期及營業用車輛上期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自三月中旬陸續寄送。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提供以下多元繳稅方式:
一.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臨櫃繳納。
二.稅額二萬元以下者,可於一○五年五月五日二十四時前持繳款書至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繳納;一○五年五月五日前亦可使用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信用卡、電話語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信用卡-轉帳繳稅。
三.如選擇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方式轉帳繳稅者,可利用手機或平版電腦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會自動代入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欄位資料,確認資料無誤後,即可快速完成線上繳稅。
該處強調,除信用卡繳稅依發卡銀行與持卡人約定,由持卡人負擔手續費外,其他包括便利商店繳稅、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之手續費,都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
黃育民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留意,一○五年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為四月一日起至四月三十日,因四月三十日及五月一日勞動節適逢例假日,五月二日部分金融業補假,繳納期間依法順延至同年五月三日,至便利商店或以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等方式繳稅者,僅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二日,即一○五年五月五日二十四時,惟一○五年五月四日至五月五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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