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量不足,以後可能不能再叫巧克力,衛福部正在研擬巧克力標示管理,將參考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市售可可固形物必須大於等百分之35%,如果未達含量,就不能叫巧克力。食藥署表示會在10月底與專家討論巧克力定義。可能會由經濟部標檢局或由衛福部定國家標準,新標示最快今年上路。
國際上,對於巧克力產品的可可含量標示並沒有統一規範,目前僅有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Coedex)的標準,規定市售可可固形物必須大於等百分之35%,包括可可脂與非可可脂的含量也必須分別大於等於18%、14%。符合這三項條件,才可標示為「巧克力」。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薛復琴表示,目前經濟部檢局並沒有訂定國家標準,衛福部目前也還沒有訂定規範,會在10月底與專家討論巧克力定義:「第一步,還是要把巧克力,怎麼樣的東西可以稱為巧克力,達到巧克力標準的這些產品,後面才會去討論那它可以怎麼標。要先去釐清巧克力的定義。」
薛復琴表示,10月份與經濟部標檢局、和專家討論定義後,之後會陸續討論標示方式,預計新標示年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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