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毒海岸 環境安全先評估
Jan 6th 2018, 21:50
中國時報【洪榮志、呂筱蟬、徐養齡╱綜合報導】 台灣「毒海岸」還有沒有救,甚至能起死回生?學者均認為,不論堆置何種廢棄物,都應先全數移除,再施作改善工程,避免遺留的毒性物質或氣體影響生態環境,而現存及未來的廢棄物,也應以更嚴謹態度、更先進技術處理,避免毒留子孫。 有「土地守護者」之稱的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副教授黃煥彰認為,埋藏廢棄物的沿岸地區想要活化再利用,一定得先清出廢棄物後再進行分類處理,成本一定相當高;同時,隨著海岸線的退縮,沿岸地區的廢棄物掩埋場,也有進行周邊防護的必要,以免汙染海洋。 黃煥彰建議,沿岸地區的掩埋場,一旦決定再利用的話,除了綠化興建公園,不妨考慮清除、分類處理原有的廢棄物,並進行相關整治後,讓此一廢棄物掩埋場延長使用壽命,甚至改為掩埋有害事業廢棄物,以減少掩埋場、焚化爐不足的壓力。 中央大學環境教育中心主任呂理德表示,不管是堆置何種廢棄物或掩埋場,遭受汙染的土地稱為「棕地」,如果是核廢料等廢棄物,土地應該永久不得利用;如果是放射性的廢棄物,則可自然分解。 他認為,棕地想要利用,最理想狀態一定是去除所有汙染物再進行下一步工程,但現實狀態一定是不可能,如果新竹或桃園想在毒海岸或河濱垃圾掩埋場施作綠美化工程,先行條件一定要做環境安全評估,像是不得種植食用類作物,如果是公園遊憩類設施,也要注意到周遭地下水、土壤等是否遭受汙染或是進一步做改善。 交大土木工程系教授單信瑜直言,只要有生產就一定有廢棄物,有害事業廢棄物在處理上當然希望循環利用,但實質上有困難,也沒有合法又明確的途徑處理,造成亂倒事件愈來愈多。 針對垃圾掩埋場建成公園,單信瑜表達認同,指掩埋場過去埋的雖是生垃圾,經過植生綠化,若經過3、40年歲月洗禮,已不在排放甲烷,綠化後可作為公園,但不適合做大型構造物,否則會有沉陷問題,有些灰渣場有殘渣飄散的可能性,含重金屬及戴奧辛,但透過適當措施仍是可以活化的。 Let's block ads! (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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