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新電價將於今(13)日出爐,據悉,為提高小商家、一般用戶節電意願,跟隨上路的還有「新版」時間電價方案,免訂契約、收取固定基本費,時間電價分段也從「二段」變成「三段」,尖峰與離峰的電價價差最高達三倍,相當具節電誘因。
經濟部電價審議委員會今天將公布10月1日電價調幅,計算目前燃料價格走勢、各種營運成本,電價有微幅調降空間,但審議委員認為與其「無感調降」,乾脆劃入平準基金帳戶,留待日後平挹上漲用,電價將傾向不調整。
官員表示,時間電價普及化將會是接下來電價政策重點。
台電已針對小商家、一般用戶提供二段式時間電價,每日7時30至22時30分一律為尖峰時段,其餘深夜則為非尖峰時段,但二段式設計對小商家、一般用電戶誘因不大。因此,申請適用二段式時間電價者也不多。
此外,舊有的時間電方案要與台電訂契約容量,並按契約容量(每月每瓩)計收基本電費,用電超過契約容量還要收超約附加費,用戶意興闌珊,降低尖峰用電效果有限。
為此,台電改良推出的新版時間電價被命名為「住商簡易型時間電價」,為簡化民眾申請流程,用戶無需訂契約容量,統一收取一筆固定基本費。
時間分段也分成尖峰、半尖峰、離峰等三段,每天10時至12時,以及13時到17時為尖峰時段;22時30分至隔天7時30分為離峰時段;其餘為半尖峰時段。
知情官員表示,據新版時間電價,假若尖峰時段每度電價3元,離峰電價只剩1元,價差拉大,誘因增加,降低尖峰用電量的效果會更好。減少尖峰用電量,也就能少蓋電廠。
台電統計,台灣表燈用戶(指一般用戶、小商家)約1,350萬戶,10月1日上路的新版時間電價,目標推廣數為100萬戶。
據評估,每月用電量在600度至700度以上,非尖峰時段用電量較多者才有利。其餘多數用電量較少,或尖離峰用電差異不大者,維持目前累進電價方案仍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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