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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害命 明年起考照
May 4th 2016, 21:50

作者陳宜加╱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中國時報【陳宜加╱台北報導】

電動自行車日益普及,全台已超過18萬輛,卻因不用考照,加上部分業者違反速限25公里規定,擅自調高車速上限,導致事故頻傳,近3年已有10人因事故喪生。為提升電動自行車上路安全,交通部年底前將修法比照輕型機車,騎士須考照、戴安全帽,否則開罰。

電動自行車外觀與一般機車相似,雖有25公里速限規定,卻有部分業者違規調高超過40公里,加上不用考駕照、也不用戴安全帽,導致違規、肇事件數逐年增加,據交通部統計,2013年迄今共發生10起事故,造成10死3傷悲劇。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王穆衡表示,目前電動自行車常見於觀光景點,違規、事故多,造成安全疑慮,因此著手強化上路規定,擬將電動自行車定義為「輕型機車」,7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除強制胎紋檢驗,同時鼓勵戴安全帽。

他指出,年底前將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納入電動自行車,未來比照機車須考照、通過路考才能上路,並強制戴安全帽,違者可處500元罰鍰,且須行駛於一般道路,須有駕照才能騎車上路。

交通部指出,修正草案年底前出爐,明年送交立法院審查通過即可上路;至於外觀與自行車相似的電動輔助自行車,仍定義為慢車。

池姓民眾表示,曾於雙溪旅遊時騎乘電動自行車,車速可達50公里,也未強制戴安全帽,極具風險,支持交通部修法,但她也說,應進一步限制電動自行車騎乘範圍,避免與快車爭道,更危及安全。

而針對業者規範,交通部3日並已公告修正「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放大安全合格標章尺寸25倍,7月起須於車牌處張貼,並禁止變更最大行駛速率,須提出「防止擅自變更速度上限」功能。

交通部指出,修正辦法適用所有新款電動自行車,違者可罰1200至3600元,並禁止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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