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醫療保健
作者王照坤 | 中央廣播電台 –
外交部今天(18日)宣布,領事事務局所屬桃園國際機場辦事處從4月2日開始,不再受理「非屬急難事件」的逾期護照換發;也就是說,如果民眾只是因為護照效期不足6個月或是已經過期,以後就不能撐到出國登機當天才在機場趕辦護照。
領務局官員傍晚受訪時表示,不再受理的決定是為了讓辦事處業務「回歸正軌」,因為機場辦事處與緊急聯絡中心的主要業務,是處理旅外民眾通報突發急難事件的及時救助;可是近幾年來,經常有民眾因為非急難事件要求機場辦事處緊急核發護照,導致處理急難救助事件的人力與資源遭到排擠。此外,官員指出,此事不涉及修法或修改任何細則之類問題。
外交部並提醒,清明節連續假期即將到來,民眾若打算出國,務必在出國前檢查護照是否還有6個月以上效期,如果已逾效期,可到台北市濟南路的領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及雲嘉南辦事處申換護照,要是趕時間的話,可在上述地點以速件費提辦,最快1個工作天就可取得新護照。
Let's block ads! (Why?)
食安資訊站
食安糾察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