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部和勞動部斡旋下,台灣高鐵公司和高鐵工會終於在昨晚達成共識,高鐵公司承諾先給付二分之一加班費,讓春節期間所有列車正常行駛。高鐵局今天(22日)進一步指出,這是勞資雙方理性溝通後的最好結果,即使最後行政訴訟判決不用給付加班費,高鐵公司已給付的這二分之一加班費,也會視同激勵獎金,員工不用再返還。
高鐵工會日前向高鐵公司聲討高鐵營運9年來積欠高達新台幣5億元的加班費。不過高鐵公司為釐清疑慮,提起行政訴訟,希望等待判決結果出爐後,再決定是否給付。高鐵工會不滿,揚言將於春節期間「正常休假」,嚴重衝擊即將來臨的春節疏運。
經交通部長陳建宇呼籲雙方各退一步,並情商勞動部出面斡旋後,雙方終於在21日歷經7小時協商,達成協議。高鐵公司同意即日起6個月內精算積欠員工的加班費,並造冊經員工確認無誤後,先給付半數金額給員工,另一半則等行政訴訟最後判決,若認定高鐵公司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再補發應付全額。
交通部22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高鐵公司先發放的半數金額將暫時先以「激勵獎金」的名義發放,待行政訴訟結果出爐後,即使判決高鐵公司不需給付加班費,高鐵公司也會將這半數加班費做為激勵獎金,員工無須再歸還。高鐵局第一組主任秘書楊正君說:『(原音)目前所發放1/2的部分呢,高鐵公司基於過去員工長期以來對於公司的貢獻跟辛苦,暫時以「激勵獎金」的名義來發給。那麼未來這一部份呢,再視這個行政訴訟的結果呢,再來做後續的處理,那當然就是按照工會的這兩個方式來處理;那如果說,未來的結果是沒有加班費的問題的話呢,那麼它就是激勵獎金。』
此外,在這次達成的協議中,高鐵公司也允諾於今年補足491人,以解決高鐵公司人力不足的問題。而高鐵工會則同意全力投入春節疏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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