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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政偉台北27日電)消保處表示,去年會同經濟部標檢局、經濟部中辦,就10件桌上型電腦主機同時進行品質檢驗及標示查核,9件不符合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
行政院消保處今天表示,去年會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就10件桌上型電腦主機同時進行品質檢驗及標示查核,分別為5件台灣製、4件大陸製及1件新加坡製。
消保處說,其中商品檢驗標識查核全部合格。2件品質檢測分別不符合「輻射干擾」及「傳導干擾」的規定,其餘均符合國家標準。
另外,4件不符合商品檢驗法相關規範所定中文標示規定;5件不符合「重要零組件比對」規定;有9件不符合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
針對這次品質檢測及標示查核不合格的產品,消保處指出,已請標檢局及經濟部中辦儘速依法處理。
消保處說,對於結果品質檢驗及商品標示查核都有不合格者,都已分別責成相關主管機關依法通知業者改正、下架並停止販售在案。10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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