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把關再加嚴!繼食用油、黃豆、茶葉等民生大宗物資後,食藥署今(19)天再宣布,一口氣新增農產植物製品、麵條、食用醋等10類食品業別也必須依規定期程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及實施強制自主檢驗,每季或每批至少檢驗一次,以確認其產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衛生安全,違者最重可罰300萬。
食藥署今預告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草案,新增要求「農產植物製品」、「麵條、粉條類食品」、「食用醋」、「蛋製品」及「磨粉製品」等5類具工廠登記且資本額為3千萬元以上的製造、加工、調配業者,以及「農產植物製品」、「肉類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水產品食品」、「嬰幼兒食品」等5類輸入業者,自今年10月31日起分階段納入。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表示,這次新增業別共計有10類、約4千700多家業者,加上先前已公告納管者,將有23類業者實施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及強制檢驗,累計1萬9千多家業者,幾乎已涵蓋國內所有大宗物資及食品加工所需的原物料。
許朝凱說,依據食安法規定,這些食品業者都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確保食品衛生安全,且每季或每批至少得強制檢驗一次,確認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衛生安全,違者可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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