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汙大修法。環保署昨天預告修正「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當細懸浮微粒PM2.5達三五○微克時,禁止汽機車上路,只能開電動車、搭大眾運輸工具,地方政府應開放紅黃線停車,也禁止舉辦路跑、球賽等戶外運動。
環保署長魏國彥說,近日將開公聽會,還有修正空間;預計明年一月實施,若空汙達標、地方無作為,也依序評分,並將影響空氣汙染防制費編列。
環團則認為,PM2.5達七十一微克就已咳到受不了,新規到二五○、三五○微克才有較嚴管制,「太過寬鬆」。
初級的空汙 研議能不能放煙火
這是環署歷年對空汙管制最大規模修正,新版辦法分四級,除了原本的初、中、緊急三級,增列「預警」制,汙染物指標增加PM2.5,當PM2.5日均值達五十四微克時,將比照颱風警報,發布「空汙警報」,啟動因應措施。
對於高中職以下學校、幼兒園,停課標準與現行教部空汙假標準無異,PM2.5達二五○微克時停止戶外課,三五○微克時,由縣市政府會商決定是否停課,但勞工應停止戶外工作。
環保署處長蔡鴻德表示,三五○微克能見度僅一公里,車子若沒開大燈「一定會出事」,只要呼吸就「非常有感覺」。
根據辦法,PM2.5達一五○微克時為「初級」,若有路跑、球賽、騎單車等戶外運動賽事,地方政府應要求延後辦理,也禁止燒香、燒紙錢、放煙火。也就是說,若跨年遇上初級空汙,台北市政府就須研議能不能放煙火。
除非沙塵暴 否則難達中級標準
PM2.5達二五○微克時為「中級」,地方政府須限制當地戶外旅遊或運動賽事,大型柴油車及二行程機車禁止上路。PM2.5達三五○微克時為「緊急」,除電動車外,禁止汽機車上路,違者可處一千五百元到三萬元罰鍰。
針對製造業及火力發電廠,達「中級」時應降載、減排百分之廿,「緊急」應減百分之四十。不過,台灣PM2.5歷年最高只達一八○,除非發生嚴重沙塵暴,不然中級、緊急都難以達標。
>環保署科長郭孟芸說,同步下修懸浮微粒PM10標準,「中級」從過去兩小時平均兩千微克、「緊急」三小時三千微克,下修到一○五○、一二五○微克,幾乎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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