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教授規定學生每次如廁只能3分鐘,若「超時」,必須拍下排泄物「作證」。(圖/翻攝自新北市德霖技術學院官網)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上課時間去廁所還要以「屎」作證?有學生向媒體投訴,新北市德霖技術學院一名陳姓副教授,規定學生在全學期的上課時間只能如廁1次,每次3分鐘,「超時」就必須提供排泄物相片,女學生若是生理期來則得附衛生棉的照片當「證據」。對此,校方坦承規定不合理,已和該教授溝通。
據《蘋果》報導,陳姓副教授於本學期規定,學生在課堂中如需上廁所,每次不能超過3分鐘,晚歸則需提供排泄物照片、食用藥物等證明資料,連女生生理期,都必須拍下衛生棉照「回報」,此外,全學期上課時間還只有1次如廁機會,讓許多學生經常憋尿。
學生反彈離譜規定,陳姓副教授還稱,「服務業就是要忍耐!」並堅持己見;轉而投訴校方後,校方表示,限制上廁所次數及時間,還要求拍下照片,確實不妥,已與陳姓教授溝通,要求修改或取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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