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陸客團火燒車事件後,交通部今天(4日)在行政院會提出「遊覽車安全策進作為」報告,交通部長賀陳旦提出6項立即可執行措施,包括加強路檢、防制酒駕、鼓勵優先租用優良遊覽車、設計分時、分流、分區域的旅遊產品、旅行團出發前實施逃生演練,以及強化旅遊重大緊急事件通報機制等。
國道陸客團日前發生火燒車意外,造成26人死亡,行政院長林全要求交通部通盤檢討遊覽車管制現況;交通部4日在行政院會提出「遊覽車安全策進作為」報告,提出6項立即可執行措施。
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從人、車、路、業4方面,立即執行加強路檢、加強防制酒駕、鼓勵機關和學校優先租用優良遊覽車、輔導旅行業者設計分時、分流和分區域的旅遊產品;旅行團出發前實施逃生演練,以及強化旅遊突發緊急重大事件通報機制。賀陳旦說:『(原音)另外,在加強演練部分,現在凡是旅行團出發之前都要求一定要在現場演練,導遊人員要全程記錄下來,向業者提報,我們也對於目前發生事故通報機制也來加強。』
3個月內短期策進作為則包括揭露不佳業者名單、規劃動態資訊系統、新車安全審驗及使用中車輛增訂電系審驗規範,和強化陸客團旅遊行程與遊覽車駕駛工時查核。
長期措施則包括,各型式之甲類及乙類大客車新車自明年1月1日起,均應設置3扇活動式安全窗或車內可開啟之玻璃式安全窗。賀陳旦表示,今年10月底前會先完成規劃建置遊覽車動態資訊系統,希望明年上半年建置完成,若預算爭取順利,明年可能會有裝置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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