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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參加講習 不得聘僱看護工
Jun 21st 2016, 06:17

中央社 –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1日電)勞動部今天提醒,從7月1日起,聘僱外籍看護工或家庭幫傭,如果沒有參加1小時的講習,將拿不到聘僱許可,也就是說不得聘僱外籍勞工。

為了讓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的雇主有充分的家庭與心理準備,瞭解家庭未來將面對的狀況、相關法令規定及可運用的政府資源,從7月1日起,雇主必須參加1小時的聘前講習。

勞動部說,聘前講習包含「網路講習」、「臨櫃講習」和「團體講習」等3種方式辦理。如果雇主本人因故無法參加講習時,可由與被看護者或被照顧者間具有相關親屬關係,且共同居住或代表雇主對外籍勞工行使管理監督地位的親屬參加。

如果雇主親自參加聘前講習者,在申請聘僱或接續聘僱許可時,只用在申請書上填寫聘前講習的完訓序號,不需檢附完訓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由規定親屬代雇主參加講習者,則需要申請書上填寫代雇主參加聘前講習的切結事項,切結具與被看護者或被照顧者共同居住或代雇主對外國人行使管理監督地位。

勞動部指出,如果未如期完成講習者將會給予30日的限期改善時間,若仍未參加講習,除無法取得聘僱許可外,之後如果要再聘請外國人,仍然必須先完成聘前講習才能取得聘僱許可。105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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