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頭殼newtalk
>
勞動部去年公布修改《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刪除勞工7天國定假日,但立法院院會決議不予備查並退回,此行政命令將於6月21日失效。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等勞團20日上午到勞動部前抗議,高喊「砍假命令已失效!」「勞動部還7天假!」抗議人士手持標語在勞動部前繞行抗議,過程警方一度舉牌警告,雙方發生小規模推擠。
勞動部去年刪除勞工7天假,包括1月2日開國紀念日翌日、3月29日革命先烈紀念日、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行憲紀念日、10月31日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不過,此行政命令卻遭立法院退回。
勞團上午到勞動部前抗議,要求勞動部應立刻行文給各地勞工局,將已遭刪除的1月2日、3月29日補償給勞工。
勞動部派出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科長李怡萱出面與勞團溝通,李怡萱指出,勞動部已在處理,會依照立法院的決議處理。勞動部條件司專門委員王金蓉指出,勞動部將於21日公告勞工國定假日7天刪除案失效,屆時將恢復原先遭刪除的7天國定假日,因此教師節勞工可以放假。
勞動部表示,不過,已遭刪除的1月2日、3月29日的2天假期,則不回溯。
★更多相關新聞
7天假日還勞工 砍假命令明公告失效
一例一休≠周休二日 勞團批:變形工時偷國假
郭芳煜:勞動部非小偷 一定保障勞工
106年假日116天 春節放6天
修法推勞工週休2日 綠營:研議非定案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