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彩券公司26日表示,今(105)年4月為政府創造的公益彩券盈餘有新台幣17.67億元,而103年1月至105年4月底為止,第4屆公益彩券累積政府公益盈餘達700.69億元,依規定分配其中50%供地方政府辦理社會福利、45%供政府補助國民年金,其餘5%則挹注全民健康保險準備。
台灣彩券公司表示,4月單月為政府創造的公益彩券盈餘為17.67億元,其中8.83億元分配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社會福利之用,只是實際撥付數將依「財政部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組成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7.95億元分配至國民年金,0.88億元則分配至全民健康保險準備。
至於105年4月份政府公益彩券盈餘是以刮刮樂第126期至129期、大樂透第105000033至105000041期、威力彩第105000027至105000034期、大福彩第105000027至105000035期、四星彩第105000079至105000104期、三星彩第105000079至105000104期、38樂合彩第105000027至105000034期、49樂合彩第105000033至105000041期、39樂合彩第105000079至105000104期、今彩539第105000079至105000104期以及賓果賓果第105018474至105024563期的銷售總額為計算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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