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楊竣傑╱台北報導】
花東火車票一票難求,鐵路警察以往抓到黃牛或用惡意程式搶票,只能開罰數萬元,毫無遏阻效果,交通部前天公告修正《鐵路法》罰則,用人頭訂票罰金5萬元起跳,部分藝品店用惡意程式搶票,每次最高可罰50萬元,即日起實施,且可累罰,要遏制搶票黃牛。
交通部高鐵局指出,從2014年6月起,收到10件依據《鐵路法》開罰的惡意訂票,多數和台鐵局有關,5件完成裁罰,但金額都不到10萬元,罰金過低,對於用惡意程式搶票的花東藝品店或民眾,無法遏止惡意搶票。
抓到10次 罰金10倍 高鐵局主秘楊正君表示,未修法前的《鐵路法》第65條,以不正當方法輸入電腦或設備搶車票,法定罰鍰額度是5萬以上、50萬元以下,但多次抓到都是初犯,罰金不高,而且沒有裁罰公式,因此新公布的裁罰標準加入計算公式。
楊正君解釋,賣黃牛票每張處1至10倍罰緩,新公布的公式,累犯第2次罰金加倍,第3次至第5次罰金加5倍,被抓到次10次以上,罰金就是10倍。
若用人頭加上電腦程式惡意搶票,被認定干擾鐵路機構訂票系統,罰金至少是5萬元乘以10倍,最高可罰到50萬元,而且可累罰,若被抓超過5次,每次罰金都是10倍。
闖越軌道 加重罰則
另外,前天台鐵松山到潮州普悠瑪號首航時,3名孩童闖越新北市鶯歌鳳鳴、建國東路平交道間的軌道,所幸司機緊急煞車才避免傷亡,針對這種闖越平交道違法行為,親民黨立委李鴻鈞將在下周一(25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案,提高闖越軌道罰則。
李鴻鈞提案指出,目前《鐵路法》針對行人跨越軌道、擅闖平交道,只能罰1500元至7500元罰鍰,民眾幾乎「無感」,依舊會為節省時間跨越軌道,2010年至2015年就有90人因闖越平交道遭撞死,因此建議把罰鍰提高至1萬元至5萬元;另也建議鐵路事故若是被害人的故意行為,就不該給予撫卹金或醫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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