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余祥、楊竣傑、王曉鈴╱台北報導】
消基會昨公佈飯店、民宿訂金和解約金規定調查結果,高達6成4業者超收訂金及違反取消訂房的退費比例,消基會更點名福容飯店台北一館、太倉久和飯店等五星級飯店,不但超收全額房價為訂金,甚至不接受解約、不願退還訂金,明顯違規。
消基會義務律師林啟瑩指出,根據現行旅館業及民宿定型化契約規定,訂房訂金不得超過總房價的3成;解約金部分,若是14天前提出可退還100%訂金、10至13天前70%、7至9天前50%、4至6天前40%、2至3天前30%、1天前20%,只有住宿當天解約才不得請求退還訂金。
消基會抽查交通部觀光局「台灣旅宿網」所推薦的「星級旅館」10家、「好客民宿」15家業者,發現違規情形嚴重,福容台北一館特殊節日要求支付全額房價為訂金,且14天前取消訂房不退訂金,大倉久和飯店除優惠專案訂金收全額房價外,也不得解約,新竹國賓大飯店則規定前一天下午4時後取消,將沒收訂金全額。
另外,15家民宿業者中,超過8成、12家業者不合格,其中童年往事莊園民宿要求春節期間收取全額房價作為訂金,丁一的家民宿除收取全額房價為訂金,解約金也收取全額房價,明顯違規。
消基會表示,業者違反《消保法》規定,消費者可以主張該定型化契約無效,除自行向業者協商、請求返還訂金外,也可向消保官申訴,而業者若未限期改善、拒絕查核,則可處3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消基會董事長陸雲呼籲,觀光局應把訂金和解約金收取比例納入業者考評項目。
被消基會點名的福容飯店台北一館回應,春節訂房超過9成,今年才增訂收取全額定金的同意書,並事前告知客人經同意才完成訂房,日後將依定型化契約處理。而新竹國賓表示,因應春節期間旺季,若於入住前一日下午四點來電取消訂房,飯店全額退款,入住前一日四點後取消訂房,飯店酌收30%訂金。大倉久和飯店表示,線上訂房或是電話預約均依照觀光局定型化契約執行。
台東民宿「丁一的家」老闆曹修弟表示,若只願先付3成定金,每間房價1萬元;若願意全額付定金,平日特惠兩人2500元,春節特惠6千元,「全額」定金與解約金均是特惠價,而且當天解約退還20%定金,「比退費規定還寬鬆。」位在鹿港的「童年往事莊園民宿」老闆吳志忠表示,春節收取全額房價作為定金「是因為賠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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