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唐玉麟╱台北報導】
為反映國際燃料下跌,經濟部昨舉行「電價費率審議會」會議,確定10月電價調降案,自10月1日至明年3月底電價平均降幅2.33%,每度電價平均調降0.0671元,以去年非夏月平均每戶用電295度計算,每戶每月可省電費19.8元,民眾可省下的錢有限,只夠買兩顆茶葉蛋。
加計10月起,適用較便宜的非夏月電價,民眾可能較有感;調降電價後,將較9月平均月省333元,加點錢,可以購買一張3D數位電影票。
346萬民生用戶受惠
能源局長林全能說,為照顧民生用戶、小商店、弱勢族群與鼓勵節電,用電愈省降幅愈大,也就是說,住宅與小商店用電量級距越小者降幅越大,用電量最大級距者則不調降。住宅用電每月120度以下者,降幅最大,約346萬戶受惠;但住宅用電與小商店每月用電量在1001度、1501度以上者,分別約33萬戶、15萬戶,均不調整。
每度電平均2.8181元
繼今年4月首次因新版電價上路調降價電價後,10月第2度調降,每度平均電價由2.8852元降至2.8181元,累計兩次電價平均降幅為9.66%,台電高層說,今年電價降幅近1成,少收約600億元。
台電指出,這次電價降幅不大,住宅、商業、工業等用戶降幅一致;與4月調降電價時,住宅用戶降幅大於工業用戶,並不相同。
台電總經理朱文成說,這次電價調降細目表,尚需精算,預定10月1日前一周對外公布。
經濟部次長沈榮津表示,這次台電提出送審成本,其中公保年金費用71.44億元,同意一次認列;但是核四封存38.08億元、颱風災損4.65億元,合計42.73億元,引發討論,在15名委員投票後,13名委員不同意認列,主張此屬於營業外支出,並非是立法院核定電價公式,因此予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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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華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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