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一卡通」今(7)日起正式成為電子發票的載具之一,原本一卡通已經能在全台4大超商作為小額支付工具,而自今日起在全台7-11統一超商也可使用一卡通作為載具索取電子發票,加入響應節紙減碳的行列。
財政部近年一直積極宣導民眾使用載具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並以增設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的特別獎項來鼓勵;根據統計,到今年6月,電子發票消費通路分店門市據點已達2萬1,411個,載具使用占整體張數的9.17%。
財政部指出,目前發卡量超過5,000萬張的悠遊卡,已可在全省超商及各大通路作為載具索取電子發票,而由一卡通票證公司發行的一卡通,目前已能在全台超商作為小額支付工具,自今日起,在全台7-11統一超商也可使用一卡通作為載具索取電子發票。
在「一卡通」加入成為電子發票載具後,配合原有悠遊卡等載具的普及與消費通路的陸續導入,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的巷方式將更為多元與便利。
另外,為方便民眾使用並管理多項電子發票載具,財政部也積極推廣「手機條碼」,財政部表示,民眾利用「手機條碼」或歸戶後的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不僅響應環保,還可享受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提供的自動對獎、中獎通知,如果進一步完成銀行帳戶設定,民眾如果幸運中獎還可享受獎金自動匯入指定帳戶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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