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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驗說不傷身 食藥署遭打臉
Apr 18th 2015, 21:50

作者: 廖珮妤╱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中國時報【廖珮妤╱台北報導】

究竟使用食品級原料製藥,會產生什麼結果?食藥署說不清楚,只是一再重複「不合法、需下架,可是不會傷身」。對此,藥師怒斥,食藥署要拿出科學證據,告訴民眾檢驗了什麼?結果為何?是否含有雜質?不是下架就了事。

藥品須最嚴格把關

北市藥師公會理事長余萬能表示,藥品是給病人吃的、治病的,一定要最嚴格把關,否則為何原料須分藥品級、食品級?食品級原料雖一樣可食用,但拿來製藥恐有風險,以碳酸鈣為例,胃藥主成分中,須有一定比例才能達到療效,若原定須有100mg含量,但因食品級原料含其他雜質,導致碳酸鈣成分只有95mg,即便少5%,效果都可能不足。

原料含雜質難檢測

余萬能說,食藥署講這些問題藥傷不傷身前,要拿出科學證據,食品級原料成分含量可能不足,會影響藥效,更可能含有我們不知道、無從檢測的雜質,如果違法藥品含有80種雜質,但依現行規範只檢驗40或60種,對民眾來說這就是風險。

食藥署官員表示,有問題的藥品都已下架處理,民眾不會再吃到,所以目前並沒有要針對這些原料進行檢驗的計畫及做法。

台北醫學大學藥劑系兼任副教授譚延輝則說,碳酸鎂、碳酸鈣雖不是很好的制酸劑,但有一定效果。食品原料可否製藥?藥物是否影響人體或療效?要看成分是否符合藥典規範、檢驗有沒有通過。不過也有藥師認為,食品級原料若經把關,一樣可製藥。開業藥師沈采穎說,在美國只要專家會議認定,食品原料就可製藥,碳酸鎂、碳酸鈣都是這類。

台灣區製藥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威仁表示,本次被查出的胃藥,很多都是1980年代取得藥證的,當時規範沒那麼嚴格,可能就沿用下來,藥廠未與時俱進,確實有疏忽,未來應加強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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