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trottr
生活新聞 - 頭條新聞 - Yahoo奇摩新聞
瀏覽 Yahoo奇摩新聞上的最新生活頭條新聞。尋找最新新聞報導,包括生活頭條新聞的相關分析與意見。 
涉嫌竄改效期 虎牌粉絲下架
Apr 3rd 2015, 06:13

中央社 –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台北市衛生局今天指出,查獲「虎牌食品有限公司」粉絲產品標示涉嫌不實,疑將原料有效日期2年竄改成分裝日起算3年為有效日期。

衛生局表示,昨天上午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至「虎牌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4段195巷11號1樓)」,查獲5項產品標示涉嫌不實,衛生局現場責令業者4月6日午夜12時前下架回收完畢,後續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辦。

衛生局指出,4月1日食品藥物管理署會同宜蘭縣衛生局至「虎牌正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宜蘭縣五結鄉利興3路5號)」稽查,該公司受「虎牌食品有限公司」委託代工分裝粉絲產品,工廠內查獲粉絲成品大包裝袋標示原產地為中國,但產品外包裝之製造商標示為越南。

另粉絲成品大包裝袋標示有效日期為2年,但產品外包裝的有效日期標示為3年,均涉嫌標示不實,「虎牌正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聲稱相關標示及包材是由「虎牌食品有限公司」負責及提供,「虎牌正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僅負責分裝。

北市衛生局昨天接獲食品藥物管理署通知,立即會同稽查「虎牌食品有限公司」,業者表示,102年5月因發生越南原料摻有明礬事件,事件後該公司改自中國進口粉絲原料,並委託「虎牌正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工分裝「虎牌粉皮中寬粉(300g)」、「虎牌綠豆粉皮寬粉(300 g)」、「虎牌綠豆粉皮(400 g)」、「虎牌粉絲(三只冬粉125 g)」及「虎牌粉絲(五只冬粉210g)」等5種產品,該公司坦承包裝未重新印製,仍沿用「越南」舊包裝袋子,且擅自將原料有效日期2年竄改成分裝日起算3年為有效日期。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食品如涉及逾有效日期,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如涉及標示不實,則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說,企業經營者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的資訊,及實施其他必要的消費者保護措施。1040403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食安糾察隊 的頭像
    食安糾察隊

    食安資訊站

    食安糾察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