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保護法」目前正在立院審查當中,其中七天鑑賞期的部分打算不納入生鮮、影音等商品。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痛批,此舉根本是讓消保法開倒車。消基會表示,七天鑑賞期有它存在的必要,呼籲修法應該著重在加重罰金,而不是取消七天鑑賞期。(余曉涵報導)
「消費者保護法」近期在立法院審查當中,其中消保處希望在這次修法,可以將七天鑑賞期的部分排除生鮮、影音等商品,避免有民眾濫用七天鑑賞期的狀況。對此,消基會痛批消保處是在開消保倒車,讓消費者權益受損。消基會董事長陸雲表示,根據統計會使用七天鑑賞期的消費者不到網購人數的1/10,加上消保法已經有規定要退貨,商品必須保持完整的狀態,根本不會有濫用的狀況。
陸雲指出,消保法要修法應該要加重在罰金和罰責的部分,而不是排除部分商品可以適用七天鑑賞期。陸雲強調,如果修法通過,未來消費者在通訊和訪問交易上,會增加更多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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